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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作者:办公厅 | 发布时间: 2022-10-29 | 54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院校”),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专班组成

 长:何永强

副组长:史永斌、雷争宁、刘万俊

 员:罗辉、陈笑龙、高洁、任克良、何元魁、张克泰、高鹏、汪洋、李波、罗雨晨、刘轩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史永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全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按照省人社厅党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系统指导责任,指导全省各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精准落实落细各项预防措施。

1、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靠实各级人社部门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和各院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各院校成立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各个环节责任严丝合缝、不留死角。

2、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各院校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做好核酸检测、密接转运、后勤保障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工作合力。发现总结各校疫情防控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指导各校不断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随机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兰州周边技工院校和部分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现场督导,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加强对属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不定期现场抽查,对发现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对严重问题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随机督导检查由专班办公室安排。

4、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加强对各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日调度、零报告”调度,建立全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群,指导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每天报告在校师生核酸检测、后勤保障等情况。发生核酸异常等重大事件,督促涉疫院校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疫部门、第一时间按属地要求隔离管控、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第一时间科学开展流调转运、第一时间纾解师生情绪。

5、实地督导应急处置。派驻专人驻疫情防控重点院校,指导严格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完善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细致安全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流调转运、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校园不发生恐慌、不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和疫情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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