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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英教育关于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的公示
经理事会同意,校务会决定,现将我校收费和退费制度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及学员的监督。
一、招生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主管负责按招生计划进行宣传推广,并回复学生咨询;
2.招生流程:学员免费咨询→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签订培训协议→缴纳学费→学员按授课计划上课;
3.招生主管必须严格按招生简章规定的政策对外宣传,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
4.招生简章要明确标明各培训班的课时数及学费和资料费标准以及学校性质、办学条件;
5.招生主管负责在学生正式缴费前,让学员熟知招生简章载明的内容,掌握收费退费政策和流程以及学习纪律,并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
二、收费管理
1.收费方式:学校根据培训班次确立收费标准,并一次性向学员收取学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学员,可分期收取,收齐学费的时间不得超过总课时的2/3。
2.收费项目:学费由培训费(75%),广告宣传费(20%),学习资料费(5%)三部分组成。学校应严格执行已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和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任何费用。
3.收费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不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
4.收费具体要求:
(1)学费由财务出纳负责收取,其他人不得私自收取学费。
(2)收取学费,应当开具票据。学员在约定的交费期内交清学费后,学校财务应向交费者开具交费回执单或国家法定的税务发票(税金由交费者另行承担),且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手工复写必须上下一致,加盖财务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
(3)当日收取的现金应在当日内存入学校专用账户,并全部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4)支持学员通过微信或其它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学费,所公示的收费二维码后台须绑定学校对公账号。
三、退费管理
1.培训课程开课前或学习注册期(第一次授课(默认为试听课)后,第二次授课前)提出退费的,其已缴纳的学费全部退还。如果乙方已使用甲方教材的,按工本价扣除。
2.培训课程开课后,前三次授课期内,如发现学校提供的课程存在质量问题(客观质量问题特指常识性错误、逻辑性错误等。合理范围内口误、笔误不在此限),有权以课程存在教学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费,甲方审核属实后,无条件退还乙方学费。具体计算方式为:学员所缴纳学费-广告费-学习资料费=剩余学费。转签其他科目的不再退费。
3.由以下原因造成学员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学校将退还剩余学费,具体计算方式为:学员所缴纳学费-广告费-学习资料费-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1)因学校原因造成的;
(2)学员被学校劝退的;
(3)学员应征入伍的(户口所在地政府武装部门出具的入伍通知书);
(4)学员因伤病导致的(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学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的。
4.不予退费的情形
(1)培训课程(内容)不属于实物商品,授课具有不可逆性。学校规定培训课程(内容)不足15课时的不允许试听且甲方只接受乙方在开课前提出的退费,开课后不予退费。
(2)培训课程(内容)多于15课时的课程,在第四次授课前未提出退费的,视为确定接受该课程的全部培训。除第3款中约定的退费理由外,学校不再办理退费。
(3)学员未经许可违规翻录、转载授课视频、资料或违背事实,故意损害学校声誉的,学校有权勒令退学,所交全部费用不予退还。
(4)按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学员办理退费,必须同时退回原收费回执单或发税务发票,不能提供的,学校不予退费。
5.本退费办法,应在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设立公共标识牌、公示栏、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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