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求,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四)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切实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
(五)支持引导灵活就业。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权益。组织开发一些面向市场的培训项目,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六)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方式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配合有关部门设立“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等相关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
(七)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配合兵役机关制定本地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
(八)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复合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高校教务、招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并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
(九)优化招考时间安排。各地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各地尽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办好“国聘行动”第三季,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并配合国有企业尽早完成招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