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求,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三、强化就业指导服务
(十)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基地,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要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调查活动,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组织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活动。
(十一)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各地各高校要将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开发更多实习实践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鼓励地方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配合落实好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至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的政策,积极组织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十二)加强高职毕业生就业服务。各地各高校要针对高职百万扩招毕业生群体,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支持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十三)加强就业权益保护。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十四)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教育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面向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群体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各地各高校和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提升项目培训效果,努力帮助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实现就业。鼓励各地创造条件,推动“宏志助航计划”覆盖更多毕业生。
(十五)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教育部组织开展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就业对口帮扶,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台账,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重点群体,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