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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运行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二)发生火灾情况紧急时,安全领导小组的同志及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避免拥挤和推操现象发生。(不得组织学生补救)。逃离时应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量伏下身躯,迅速地沿疏散通道进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内,不要惊慌失措。应侧身打开房门观察火势,以免大火伤及自身。当确信无法从房门逃生,应关闭房门,用衣物或被褥塞紧门缝,并且往门缝上浇水,以延缓火势。打开窗户大声呼救。当楼层不是很高时,可将被褥等撕成条状结成绳索,绑在暖气管上,确定结实后逃离。
(三)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并派人到规定地点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员到来。
(四)办公楼内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可根据起火的物质、地点等情况采取灭火器灭火、消火栓灭火等灭火方法。
(五)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六)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消防安全防范预案
(一)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二)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四)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三、安全防火有关规章制度
(一)办公楼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由动火科室填写动火证,经办公室审批,动火科室派员到用火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各部门要设防火安全员1--3名。防火安全员要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初起火灾。
(二)办公楼内的楼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四、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三)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四)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五)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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